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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

把营养改善计划放到阳光下“晒一晒”

——全国学生营养办有关负责人就营养改善计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答记者问

问:公开营养改善计划信息有什么意义?

答:“阳光是最好的消毒剂”。实施信息公开,把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这一公共政策的有关信息放到阳光下“晒一晒”,有助于让学生明明白白“消费”营养补助,有助于让家长和社会全面及时了解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进展,有助于消除腐败的温床和土壤。这既是促进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过程公开、透明的必然要求,也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的重要内容。那么,营养改善计划必须公开哪些信息,要在哪里公开,如何公开,有何具体要求?为此,非常有必要制定专门的信息公开公示办法,对这些问题作出具体规定。

问:地方各级政府应主动公开哪些信息?

答:信息公开公示办法要求地方各级政府作为本行政区域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主体,将营养改善计划信息公开纳入地方各级政府整体信息公开工作范畴,统一管理。要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政府网站,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定期主动公开营养改善计划相关信息:(一)营养改善计划有关政策、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二)组织机构和职责,举报电话、信箱或电子邮箱,供餐企业、托餐家庭名单,营养专家组人员名单;(三)各阶段进展和总体实施情况,统计信息,财政预算、决算报告;(四)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政府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五)食品安全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突发食品安全事件调查处理情况;(六)社会捐助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七)公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解决情况;(八)监督检查情况;(九)先进经验、典型事迹。

问:学校可通过哪些途径公开膳食信息?

答:学校应为学生、家长或者其他组织获取信息提供便利。

定期通过学校网站(页)、校园广播、校园信息公告栏,电视、报刊、杂志、微博、短信、微信、学校的公报(告)、年鉴、会议纪要、简报、致家长公开信、学校家长会、教代会、学代会等途径公开营养改善计划相关信息:

(一)实施方案,各项配套管理制度,组织机构与职责,举报电话、信箱或电子邮箱;

(二)每学期实施进展情况,受助学生人数、姓名、班级等情况;

(三)补助资金收支情况和食堂财务管理情况,学校食堂饭菜价格、带量食谱;

(四)学校膳食委员会名单及工作开展情况,学校管理人员陪餐情况;

(五)学生和家长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解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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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中国教育报  2014-05-04  5755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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